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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组织专家研究讨论科技评价与社团标准管理办法

本文发布于:
2017-03-08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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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2日,中国林学会在京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中国林学会科技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林学会社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原林业部副部长、国家林业局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蔡延松出席研讨会

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主持会议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副司长杜纪山出席研讨会

南京林业大学施季森教授出席研讨会

原林业部副部长、国家林业局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蔡延松,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副司长杜纪山,南京林业大学原副校长施季森,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刘合胜,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李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吴义强,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所长周永红以及来自国家林业局、中国林科院、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出席座谈会。

与会专家1

与会专家2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近日,科技部已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由委托方交给专业评价机构执行。这意味着我国正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唱主角”。根据国务院近期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创新促进行业标准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中国林学会参考中国农学会等其他全国学会的试行办法,初步拟定了《中国林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林学会社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两项管理办法,提交本次会议研究与讨论。

研讨会上,与会领导与专家围绕办法中的具体内容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有关专家将根据现有文稿,进一步修订,学会将根据各位专家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办法进行完善并对社会发布实施。

为探索做好科技评价工作,2017年初,应河北农业大学申请,中国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农业大学刘孟军教授团队完成的“枣基因组测序及其应用”研究成果进行了会议评价,这次组织的科技评价是在政府不再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职能之后,参照其他学会的做法而进行的尝试,得到了大学、科研等单位的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国林学会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国家林业局科技司的领导下,在科技评价与社团标准等方面迈出步伐,更好地为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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