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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6-08-23
来源:
中国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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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沿海各省林业厅(局)、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局,中国林学会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沿海各省林学会,各相关专家:

    沿海防护林体系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沿海地区生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进入新世纪,国家启动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了沿海地区林业建设的力度,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都做出了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前,工程建设新规划已编制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适时启动建设。
    为发挥科技在推动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深入的学术交流,总结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和成功模式,探索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推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在论文征集等会议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与中国林学会决定于今年在江苏连云港市联合举办“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中国林学会、江苏省林业局。
    二、协办单位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气象学会。
    三、承办单位
    中国林学会学术部、江苏省林学会、连云港市林业局。
    四、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与防灾减灾。
    五、会议时间、地点
    本次会议将于2006年9月15~16日在江苏连云港市举行,9月14日报到。会议具体地点将另行提前通知。
    六、参加会议人员
    已选定提交学术论文的作者,特邀专家学者,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中国科协、中国林学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气象学会、江苏省林学会等单位有关领导,沿海各省林业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局造(营)林处一名分管处长参加。
    七、会议主要日程
    9月 日上午,举行开幕式,。特邀代表做学术报告。
    9月 日下午,会议代表参观考察连云港市沿海防护林建设。
    9月 日全天,大会重点发言,评选、颁发本次会议优秀论文奖,会议总结。
    八、会议注册费
    按学会召开学术会议惯例,本次会议收取会议注册费(包括餐费),收费标准为600元/人,中国林学会高级会员为500元/人。住宿、交通及会后考察等费用由代表自理。
    九、其他事宜
    请沿海各省林业厅(局)造(营)林处、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局造(营)林处,中国林学会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沿海各省林学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通知转发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好代表报名参会等相关工作。参会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6日前寄送或传真至中国林学会学术部(含电子版)。会议相关资料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查询并下载。

    联系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联 系 人:曾祥谓 刘根凤
    电 话:(010)62889821 62889819
    传 真:(010)62889821 62888312
    电子邮件:csf@caf.ac.cn 网页:www.csf.org.cn

    附件:“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报名表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印章)(中国林学会印章)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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