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林会普字[2007]047号 签发:李岩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全国林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科普资源,推进林业科普工作阵地化建设,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 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附件1),遵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的单位均可申报。类别如下:
⑴ 自然保护区;
⑵ 森林公园;
⑶ 林场;
⑷ 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
⑸ 动、植物园;
⑹ 动、植物繁育基地;
⑺ 与林业相关的特色学校;
⑻ 其它。
申报重点:
⑴ 惠及林业从业基层人群、青少年,且成效显著的;
⑵ 突破传统科普工作模式,并显著提高科普效果的;
⑶ 在林业科普工作方面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
二、申报办法
1.按要求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3),纸质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按《申报材料提纲及要求》(附件4)编写装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骑缝章),电子版一份。
3.上述纸质材料需用70~80克白色A4纸双面打印,左侧2粒订书钉装订,勿加其他装订物;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与纸质材料一同邮寄。申报文件电子版式样请上网查阅,中国林学会网址:www.csf.org.cn(进入“中国林学会”主页,在“公告栏”内查找)。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以申报材料寄出邮戳为准。
三、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联系人:万志红,秦向华
电话:010-62889822,62889737
地址:北京颐和园后
邮政编码:100091
附件: 1.
《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word 文档)
2. 《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管理暂行办法》(word 文档)
3.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word 文档)
4. 《申报材料提纲及要求》(word 文档)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