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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六次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7-10-16
来源:
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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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多年来,广大中国林学会会员和林业科技工作者坚持和发扬“改革、创新、求实、奉献”的精神,积极投身林业建设,为促进林业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林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推动我国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广大会员和林业科技工作者扎根基层、艰苦创业,积极投身现代林业建设,表彰长期从事林业、热爱林业、献身林业的科技工作者,根据《中国林学会劲松奖奖励条例》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表彰办法》,经研究,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六次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劲松奖

  会龄满三年的中国林学会会员(2004年9月30日以前正式批准入会的会员),且从事林业工作时间符合《中国林学会劲松奖奖励条例》(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3)规定年限。

  2、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

  从事林业生产、科研、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十周年,并且是中国林学会会员的科技工作者(见附件2)。

  3、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二、申报程序

  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附件5),报所在地的省级林学会。经各省级林学会初审后,报中国林学会复审批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纸张选用A4纸,同时提交申报表的电子版(电子邮件或递交软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将个人申报表一份、申报人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包括电子版一并报中国林学会。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迄今已举办五届,在广大会员和林业科技工作者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各省级林学会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初审推荐工作。要主动向省厅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认真制定推荐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动员发动,确保表彰覆盖面。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不仅涉及我国各级林业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等部门,还涉及到水土保持、园林、园艺、环境等系统从事林业工作的同志,相关领域多,覆盖面广。各省级林学会要扎实做好评选表彰的发动工作,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各级林业及林业相关单位,确保推荐工作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各相关单位。

  3、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热爱林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开展劲松奖和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弘扬以林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精神和热爱林业、不懈奋斗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林业工作者投身林业、热爱林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各地林学会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宣传投身林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献身林业的积极性。

  联 系 人: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刘根凤 曾祥谓
  联系电话:010-62889819,62889821
  传  真:010-62889821; E-mail: xueshulgf296@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91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请点击此处下载

  1、中国林学会劲松奖奖励条例
  2、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表彰办法
  3、关于第六次颁发中国林学会劲松奖的补充规定和有关说明
  4、中国林学会劲松奖申报表
  5、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6、劲松奖申报人汇总表
  7、从事林业工作五十年以上科技工作者申报人汇总表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