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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命名 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通知

中林会普字[2009]042号

本文发布于:
2009-07-06
来源:
中国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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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所在单位:

近年来,科普基地建设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先后分别开展了“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中国林学会也于2005年开展了首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命名工作。被命名的林业科普基地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落实《全国林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推进林业科普基地建设,中国林学会于2007年6月下发了《关于申报“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通知》(中林会普字[2007]047号)。此次科普基地评选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15个省(区、市)50家单位的申报材料。根据《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标准》,经专家评审,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等43个单位符合林业科普基地条件,中国林学会决定命名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等43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基地充分发挥科普宣传排头兵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林业科普活动,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加强林业科普基地建设,促进林业科普基地健康发展,中国林学会将加强对林业科普基地的指导和监督,为基地提供技术、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及时总结、推介、交流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评选、表彰先进。同时,对基地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不能达到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条件的将取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称号。

附件: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