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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9-02-18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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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办发组字〔2009〕1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009年院士增选工作从2009年1月开始启动,中国科协归口负责组织所属全国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单位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可推荐、提名本学会的专家学者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标准和条件

1.各全国学会要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以及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标准条件(见附件1、2),在推荐、提名过程中,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增加透明度。在本学会范围内征求意见,要注意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
2.被推荐、提名的人选应为本学会会员,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专家。

三、名额及要求

各全国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名额,由各学会按照增选院士的标准掌握。

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3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3、2005、2007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09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各全国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成立由本会相应专业的9—11名科技专家组成的“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工程院要求,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全国学会,须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3—5名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各全国学会要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各全国学会对拟推荐、提名的候选人要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投票评选。
3.全国学会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全国学会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科协。
4.对全国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有争议或投诉的,需由推荐的全国学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五、需报送的材料

1.各全国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须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材料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推荐、提名投票结果(总票数、候选人得票数及排序)。报告需加盖推荐学会印章。
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附件3)1份,《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附件4)1份。
3.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至附件6,一式1套;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原件2份。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6份原件,《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2)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
(3)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
(4)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
(5)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两院《通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ac.cn)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http://www.cae.cn)下载。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

4.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5.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数据光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6.对两个及以上全国学会共同提名的候选人,由全国学会相互协商后只报送一套材料,请全国学会在《提名书》或《推荐书》推荐、提名单位意见处加盖推荐学会(两个或多个)印章。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由各全国学会统一报送被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相关材料。京外可以邮寄,邮寄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谢绝个人寄送材料。

报送时间:2009年3月11日—3月13日
报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3层
中国科协、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董 静 尉 丹
电 话:(010)62126641 62103234-602
传 真:(010)62128360
电子信箱:lyys@cast.org.cn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初、遴选办公室)
联 系 人:解 欣 黄晓春 李鹏超
电 话:(010)68511664 68518822—38534

附件:
1.《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3.《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附件下载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1052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