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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9-02-18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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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009年院士增选工作从2009年1月开始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09]1号)精神,我会将组织开展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科协办发组字[2009]1号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和条件

1、被推荐、提名的人选应为本学会会员,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院、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岁,即为194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为193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03、2005、2007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09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二、推荐名额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可推荐1名专家学者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需报送的材料

1、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2至附件6,一式1套;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原件2份。

2、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6份原件。《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涉密的证明;
(2)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
(3)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
(4)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
(5)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按中国工程院要求,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分会及专业委员会,须成立3—5名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以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ac.cn)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http://www.cae.cn)下载。

3、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4、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数据光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北京颐和园后 中国林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 系 人:马莎
电 话:(010)62888312

五、有关要求

1、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应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在推荐、提名过程中,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增加透明度。
2、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专家。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