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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推荐第一届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11-04-19
来源:
中国林学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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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会办字【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有关单位:
      森林食品是一项林业新兴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森林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森林食品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搭建森林食品领域学术交流平台,促进森林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森林食品产业发展,经中国科协、民政部批准,同意中国林学会成立森林食品专业技术委员会(民社登〔2011〕第6006号)。根据民政部的批复和《中国林学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林学会初步定于6月中旬左右召开中国林学会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森林食品学术研讨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第一届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委员候选人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从事森林食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企业家和行政管理人员;
      (三) 热心学会工作,能积极参与、支持学会活动,自觉遵守《中国林学会章程》及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候选人必须是中国林学会会员。
      二、 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负责推荐本省(区、市)的委员候选人;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的委员候选人。
      三、 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及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 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在推荐工作中,要优先推选在森林食品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专家,要适当考虑推荐森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代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在推荐工作中要注意征求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并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四)各推荐单位要加强与委员候选人的联系,确保委员候选人届时能如期出席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五)被推荐的委员候选人需填写《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森林食品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登记表和学术论文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寄送到中国林学会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筹备组(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筹备组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99号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邮编:310023
      电话:0571—87798112,传真:0571—87798113
      E-mail:lvaihua@hotmail.com
      联系人:江波  吕爱华

附件:1、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2、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