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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所属分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林会组字〔2018〕55号

本文发布于:
2018-06-14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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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增强分支机构活力,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林学会分支机构考核评估办法》(见附件1),中国林学会决定于2018年开展所属分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评估对象为中国林学会所属分会、专业委员会。2017年、2018年批准成立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国林学会工作部署等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中国林学会分支机构考核评估办法》。

三、考核办法

1. 考核工作在中国林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学会秘书处成立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评估工作。

2.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认真自查并如实填写《中国林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自查报告》(见附件2),并经分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分会、专业委员会公章,报送中国林学会组联部。

3. 考核组根据《评估办法》,结合平时发展和服务会员、参加年度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送换届选举请示和结果报告等各方面工作情况,给每个分会、专业委员会打分,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四、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评估结果将通报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及其挂靠单位,并作为评选优秀秘书长和先进分支机构的重要依据。

对在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将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措施;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采取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更换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挂靠单位等处罚。

五、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统计数据从2014年1月中国林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成立开始,至2018年9月30日止。

考核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请在截止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中国林学会组联部。

六、其他事项

请各分会、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组联部。

电子邮箱:zulian@csf.org.cn

咨询电话:010-62889136,010-62889113。

 

附件:

1. 中国林学会分支机构考核评估办法

2. 中国林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