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服务号)
中国林学会资讯(订阅号)
官网移动端

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会员日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15-11-25
来源:
中国林学会办公室
阅读3690
推荐0
评论0
  

中林会办字[2015]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39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5年会员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制定会员日活动方案,扎实抓好会员日活动。

二、紧扣主题,突出特色

2015年会员日活动的主题是:“家”的温馨  节日的问候。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要紧扣主题,有重点和针对性地确定会员日活动内容,突出会员工作特点,形成会员日活动的特色。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会员日活动可根据多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贴近科技工作者思想和需求、科技工作者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继续开展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走访慰问一线科技工作者、召开座谈会、举办先进科技工作者事迹报告会、发展会员、邀请科技工作者参观科技文化场馆、制作播放会员日公益宣传片等品牌活动。

四、活动时间和要求

2014年会员日活动时间定为12月14-20日,各分会、专业委员会要因会制宜,针对会员需求,深入会员相对集中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学科的会员日活动。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要及时将会员日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中国林学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林学会进行表彰。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