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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自然教育志愿者规范》《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等2项团体标准的公示

本文发布于:
2021-10-22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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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武汉地学之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起草的团体标准《自然教育志愿者规范》和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苏州市林学会、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起草的团体标准《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欢迎广大自然教育人员及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秦仲;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

联系电话:010-62889316;

电子邮箱:zulian@csf.org.cn

 

附件:1.《自然教育志愿者规范》(报批稿);

          2.《湿地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