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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分会、专业委员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林会组字〔2022〕23号

中林会组字〔2022〕23号

本文发布于:
2022-06-17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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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见附件1)及中国科协的有关文件要求,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分会、专业委员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提高整治站位,将分会、专业委员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结合分会实际,严格按照要求抓紧抓实。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对照民政部通知确定的20条整治任务,每个分会、专业委员会要逐一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本次整改活动的效果。中国林学会将组织开展分会、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估,对分支机构进行核实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完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服务机制。学会将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学会分会、专业委会管理制度,对照新要求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对分会、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的联系、服务和管理,推动分会、专业委员会的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四、及时报送材料。要认真填写《分会、专业委员会自查自纠情况表》,经分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加盖分会、专业委员会公章,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中国林学会组联部邮箱。


联 系 人:戴文澜

联系电话:01062889113

邮    箱:zulian@csf.org.cn

 

附件:

1、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中国林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自查自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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