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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林学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中林会办字[2017]32号

本文发布于:
2017-04-11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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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2017年是中国林学会成立一百周年。百年华诞是学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继往开来、再铸辉煌的新起点。为隆重纪念学会百年华诞,回顾学会百年发展历程,凝练推动学会不断发展前进的核心价值观,团结和凝聚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更好地为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进一步增强学会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学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定于2017年5月6日在北京召开学会成立百年纪念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5月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后续人民大会堂请柬),会期半天。京外代表5月5日全天报到,京内代表5月6日会议现场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

三、会议主题

林学百年  创新引领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

(二)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

五、会议报名

(一)报名方式

会议报名系统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16:00正式开通,请在4月20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

1.使用微信扫描中国林学会资讯二维码(见下方),或在微信中输入微信号:csfzixun,关注中国林学会资讯订阅号。进入公众号页面,在底部菜单栏点击进入活动预告页面。选择正在进行报名的“中国林学会成立百年纪念大会”,填写报名表。每人仅可提交一次。

2.从中国林学会官网首页点击飘窗进入报名链接,填写报名表。

(二)特别提醒

会议后续通知将由中国林学会资讯号发出,敬请关注留意,建议使用本人微信号进行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京外代表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宾馆。

(二)仅参加纪念大会的人员请在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报到;同时参加纪念大会和第五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的人员,请按照学术大会分会场入住宾馆报到,具体见《中国林学会关于召开第五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的第二轮通知(中林会学字[2017]26号)。

(三)进入人民大会堂需要请柬。京外代表请柬于5月6日乘坐大巴时统一发放,京内代表请柬将于4月25日左右寄送。

联系人:秦 仲

电  话:010-62889136  15901010058

传  真:010-62888312

附件:关于召开中国林学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