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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申报第五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中林会组字〔2019〕116号

本文发布于:
2019-12-17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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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造,为他们脱颖而出提供平台,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科协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近期已启动第五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托举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和《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中国林学会现将组织开展第五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方式

对每名托举对象每年支持15万,连续支持3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申报条件

托举对象需政治思想素质好,潜心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学术研究或创业潜质,学风道德优秀,基本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32岁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3.中国林学会会员(请在中国林学会官网“会员申请”注册);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5.需与林业紧密相关的学科;

6.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申报名额与要求

1.各单位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

2.托举对象候选人应落实1名正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

3.托举对象候选人应有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至少2名同行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

4.各推荐单位需对托举对象提供科研支持、搭建学术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有力保障;

5.根据《中国林学会章程》,凡已缴纳中国林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扶持人才申请表》(WORD、PDF需盖章)和3份《专家推荐表》(PDF需签字),见附件。

2.各推荐单位请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发送至中国林学会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中国林学会组联部

联 系 人:秦向华、秦仲、戴文澜

联系电话:010-62889136、010-62889113

电子信箱:zulian@csf.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科院情报楼533室,邮编:100091

 

附件:1.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扶持人才申请表及专家推荐表

           2.通知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