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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稿)征求意见会在京召开

本文发布于:
2020-09-18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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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稿)征求意见会在中国林学会会议室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司)、中国林学会有关领导,《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工作专班部分成员,在京的古树名木保护有关专家出席现场会议。京外的古树名木保护有关专家以及部分省(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代表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副司长黄正秋主持。

黄正秋重点介绍了当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总体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黄正秋指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已将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研究项目(三档),并成立了工作专班。

会上,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刘合胜代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起草组汇报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稿)起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针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专家围绕立法的必要性、条例适用范围、管理体系、移植情形、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形成《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稿)及其编制说明;二是针对目前尚存问题继续组织调研、论证;三是在将要举办的全国古树名木保护培训班上,对条例第二稿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