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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林会组字〔2021〕5号

本文发布于:
2021-01-13
来源:
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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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和《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中国林学会将组织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省级林学会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林学会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林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三、推选工作程序

(一)成立机构。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林学会依据本通知,成立初选委员会,负责推选本学科、本地区的院士候选人,并负责审核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

(二)发布信息。利用文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相关信息应面向社会公开,尤其要保证在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覆盖面。

(三)推选人选。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四)审核材料。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要求组织完整的材料,推选机构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送结果。初选结果报送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科学院文件见http://www.casad.ac.cn,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

(三)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

(四)推选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五)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渠道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确保被推选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六)在院士增选过程中,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投诉,由推选的分会、专业委员会,省级林学会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政治、经济、品行方面被投诉,推选的分会、专业委员会,省级林学会应协助做好联系其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相关工作。

(七)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八)请有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林学会及时与中国林学会组联部联系沟通,再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确保推选工作符合有关要求。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加盖公章的推选单位初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1)。

2.加盖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推选工作组织机构、发布信息情况、推选人选情况、审核材料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请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中“(二)候选人材料”。(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请于2021年2月4日前报送至中国林学会组联部,逾期不再受理。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报送地点和邮寄地址附后。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3.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林学会秘书处组联部。

(二)材料报送。

联 系 人:秦向华,秦仲,戴文澜

联系电话:(010)62889136,62889113

电子信箱:zulian@csf.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组联部(情报楼533室),邮编:100091

 

附件:

1.推选单位初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2.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