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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林草碳汇高峰论坛的补充通知

中林会学字〔2022〕29号

本文发布于:
2022-06-24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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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在论坛各组织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首届全国林草碳汇高峰论坛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6月30日—7月2日如期举行。为切实做好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论坛筹备等有关工作,确保论坛的顺利举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参加论坛人员报到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会议报到前14天内其生活、工作和主要活动区域所在县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有中高风险区的,不参会。

2. 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国内需加强管控区域人员,风险职业人员等,未按规定完成管控的,不参会。

3. 参加论坛人员需填写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好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传真至论坛筹备组(传真:0598-8863265),持会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报到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论坛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玲,联系电话:18806036516。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表

           2. 全国林草碳汇高峰论坛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