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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举办梁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暨首届梁希大讲堂的通知

中林会学字〔2022〕54号

本文发布于:
2022-10-14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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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学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梁希科学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中国林学会定于2022年11月在浙江省湖州市举办梁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暨首届梁希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浙江省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浙江省林学会,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农林大学,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 会议主要内容

(一)颁奖仪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学会、浙江省和湖州市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同时颁发第十一届、十二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第九届、第十届梁希科普奖以及第十一届梁希优秀学子奖。

(二)首届梁希大讲堂开讲。

(三)获奖代表专题学术报告。

(四)参观考察梁希森林公园和梁希纪念馆。

(五)产业发展研讨会。

议题1:全国木地板发展现状及展望;

议题2:竹产业转型升级与市场培育。

四、参会人员与代表报名

(一)参会人员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林学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林业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和嘉宾;

2. 林草有关院士和知名专家;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工作的领导或工作人员;

4. 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省市九三学社代表;

5. 第十一届、十二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以及第九届、第十届梁希科普奖、第十一届梁希优秀学子奖获奖代表;

6. 各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以及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负责奖励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代表报名

参会代表请于11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邮箱442122667@qq.com。线下参会人数不超过100人。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做好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严格控制规模。

(二)建议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前接种完新冠肺炎疫苗。

(三)所有参会人员须在会前7天进行体温和身体健康情况监测,有异常的不得参会。

(四)所有参会人员会前10天内应无境外或国内有1例以上病例所在县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接触史。 

(五)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需进行“测温+验码(包括健康码与行程码)”检查,“体温正常+绿码”的参会代表方可进入会场。 

(七)参会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遵循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门诊排查。

(八)本届会议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措施。

六、其他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会议期间参会者来往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王妍,010-62889059,曾祥谓,010-62889821。

(二)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计玮玮,18768398783,E-mail:442122667@qq.com。

附件:梁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暨首届梁希大讲堂参会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