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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学术研讨会暨首届泛珠三角地区林学会学术年会的第二轮通知

中林会学字〔2023〕27号

本文发布于:
2023-04-28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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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及有关省(区)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探讨新时代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促进珠江流域各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泛珠三角地区省级林学会之间的交流合作,经研究,中国林学会定于2023年6月初在广州市召开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学术研讨会暨首届泛珠三角地区林学会学术年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林学会、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三)协办单位: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区)林学会。

三、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1—3日,1日报到,3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广州燕岭大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联系电话:020-37232288)。

四、会议内容

(一)学术交流研讨。围绕“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主题,开展相关的政策、理论、技术创新与实践等专题学术交流研讨。

(二)学会工作交流。泛珠三角地区省级林学会及有关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交流。

(三)现场考察。考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五、参会人员

(一)中国林学会、有关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特邀嘉宾;

(二)泛珠三角地区省级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等(每个省级林学会5—8人);

(三)泛珠三角地区以外的有关省级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相关人员(各1-2名);

(四)有关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和企业代表等。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请扫码报名。

 

(二)请珠三角地区每个省级林学会围绕“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并按会议各省区主题报告初步拟定内容(见附件1)各组织一个学术报告,报告时间25—30分钟。学术报告题目和报告专家简介与参会回执一并发送至广东省林学会;报告PPT于会前提交。

(三)会议不安排接送站,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宾馆(交通方式见附件2)报到。

(四)会议不收取注册费,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林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妍,010-62889059。

(二)广东省林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钟颖,020-87715513,13660586335。

 

附件:1、泛珠三角各省区主题报告初步拟定内容

2、会议宾馆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