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2004年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哈召开

时间:2004-02-20 01:12来源:未知 作者:官秀玲 点击:

  

  中国林学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将“推动学会以组织管理体制为主的改革”作为学会2004年六项主要工作之一。为贯彻落实常务理事会精神,中国林学会2004年1月9日在哈尔滨召开秘书长工作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就进一步规范学会二级分支机构的管理,促进学会组织工作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为下一步组织工作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奠定了基础。会议由中国林学会副秘书长尹发权主持。黑龙江省林业厅、林学会承办会务并为会议的召开提供了应有条件。

  会议首先由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岩泉传达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改革座谈会以及中国林学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精神;副秘书长沈贵做了“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开创林学会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报告,并分组对“中国林学会会员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林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各抒己见,对如何进一步密切学会与省级林学会以及与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关系、会费的收取、会员服务、如何发展会员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李岩泉常务副秘书长做了会议总结。他说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时间短,但效率高。与以往秘书长工作会议相比,这次会议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改革的意识有所增强。困难谈的少,对学会组织工作和学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谈的多,这正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思想。

  李岩泉常务副秘书长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是关于学会的定位。他认为学会就目前情况来看具有很强得依附性,决定了其业务活动计划性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开门办学会,不能关起门来办学会,要使科技工作者通过学会,结识同行,交流信息,研究问题,促进发展,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投入市场,融入到市场经济的体制中,充分发挥学会民间优势,将企业纳入到学会组织队伍中,壮大学会的实力,为生态文明、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服务。

  二是要建立总会与分会,总会与省级林学会之间互动机制。近年来,在这方面有些脱节,为共谋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省级林学会的联系,相互联动,达到双赢;

  三是专职和专岗问题。就目前情况来说,整个学会的大环境是好的,专岗并不是一件坏事,重要一点无论是专岗还是专职人员,首先是必须热心学会工作,尽心尽力做好学会的工作才是关键;

  四是对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的要求。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是非法人非独立的社团组织,其法律责任由一级学会承担,换届要提前报告、重大活动以及涉及重大经济问题一定要报告总会。若挂靠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对分会给予必要的支持,可以考虑更换和调整。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一定要把树立学术权威性作为首要工作。

  最后,李岩泉常务副秘书长代表秘书处承诺,今后秘书长工作会议要每年召开一次,并将这项工作纳入考核总会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