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在京召开

时间:2009-05-22 12:57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员 点击:

  

本刊讯 3月24日,中国林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在中国林业科学院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江泽慧理事长主持。副理事长杨雍哲、李文华、李东升、尹伟伦、张守攻以及常务副秘书长李岩泉,副秘书长沈贵、尹发权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1.研究确定"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举办时间、地点,筹备方案等有关事宜;2.研究"《林业科学》定名五十周年纪念会"的有关筹备事宜;3.研究决定"首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有关事项;4.研究学会组织建设有关事宜。此外,根据国家林业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分析评议阶段,分管局领导要与分管单位的领导开展谈心活动。因此江泽慧理事长在与大家一起研究学会工作的同时,认真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以增进了解和团结,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分别听取了尹发权副秘书长关于"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的筹备进展及需要讨论确定的相关问题,以及关于"《林业科学》定名五十周年纪念会"的有关筹备情况汇报;沈贵副秘书长关于梁希奖评选的有关准备情况及需要决定的有关事项情况汇报;李岩泉常务副秘书长关于拟新成立灌木分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会费标准调整等情况的汇报,并逐项进行了审议、研究。

一、关于"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与会领导一致认为举办"中国林业学术大会"对扩大学会影响、提升学会的地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非常必要。要力争把"首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办成规模大、层次高、影响大的学术盛会。

关于会议举办时间和会期,会议初步确定在11月上旬,会期3天,主会场一天,分会场一天半,考察半天。

关于会议地点,要从经济实力、林业发展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比如浙江杭州各方面条件都比较适宜。会后请秘书处尽快与浙江省林业厅等单位联系商定。

关于会议经费,会议同意学会秘书处提出的适当收取与会代表一定的会议注册费。另外,请秘书处与会议举办地的省林业厅、省科协等有关单位和企业取得联系,商请他们与中国林学会共同筹办这次学术大会,并请地方林业厅(局)支持和协助筹集办会经费。

会议还就如何办好学术大会提出了如下指导意见。一是借此机会,可邀请日本林学会、韩国林学会、国际林联等国际组织、外国林学会的有关专家及台湾地区的有关专家参加会议,扩大会议影响,提升中国林学会在国际林业学术组织中的地位。二是除了要邀请一些院士、知名专家、领导到会外,可邀请会议举办地所在省的有关领导在大会上做报告。三是会议除了讨论交流外,可适当安排参观考察,主要是学习该省发展林业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关于首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会议经充分讨论决定,2005年先启动"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梁希科普奖"两个奖项。为解决奖励经费不足,会议同意2005年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由中林集团冠名赞助来解决。关于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报奖范围、梁希科普奖的奖励对象等事宜需进一步研究确定。

三、关于"《林业科学》定名五十周年纪念会"。会议原则上同意学会秘书处提出的筹备方案,时间初步定在6月下旬。与会领导指出:《林业科学》在中国林业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50周年纪念会不仅是庆祝,更重要的是总结经验,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刊物质量。要利用这次机会,认真研究刊物的定位及发展问题。关于《林业科学》从双月刊向月刊过渡,请《林业科学》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关于改月刊后的经费缺口问题,商请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作为《林业科学》的协办单位,每年资助解决。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成立中国林学会灌木分会和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的有关事宜,并一致同意成立这两个分会,请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备材料,尽快向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申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林学会会费标准,即个人会员30元/年,高级会员100元/年,学生会员10元/年。团体会员:理事单位≥1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二级分支机构挂靠单位及其它单位≥2000元/年。

最后江泽慧理事长做了简要总结,希望学会秘书处按照会议的有关决定抓好落实,要求学会秘书处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尽快提到议事日程,加大改革力度,争取在下半年拿出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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