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启动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时间:2009-08-15 19:36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员 点击:

  

4月22日,国家林业局于辽宁省大连市召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大会,提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增强抵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为目标,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海岸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建设为重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工程管理,拓宽资金渠道,提高建设标准,争取到2015年,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达37.3%,林木覆盖率达37.8%,基干林带达标率达92.3%,红树林恢复率达95.1%,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5.0%,村屯绿化率达90.0%。红树林建设与保护得到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的生态防护功能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功能进一步增强,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建设步入良性循环,沿海地区林业率先实现现代化。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启动,是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对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要批示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去年底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2015年)》的正式实施。

 我国海岸线北起辽宁鸭绿江口,南至广西北仑河口,大陆海岸线长达18340公里,岛屿海岸线长11159公里。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达、经济活力最强的地区,2007年沿海11省区的GDP总量高达15.96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64.72%,是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同时,由于处在陆海交替、气候多变地带,沿海也是台风海啸、洪涝干旱、风沙海雾、低温干热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很高的地区,2005年仅“卡努”、“麦莎”等6次台风就给我国造成8478多万人受灾、19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88.78亿元,间接损失无法估量。

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就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林业局从2005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修编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2015年)》。

为全面完成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目标,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狠抓规划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工程《规划》,认真编制完善省级工程规划和县级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建设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目标科学、任务明确。

二是加强工程管理。要认真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切实把工程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要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管理机制,形成事前招标、全程监理、事后报账三位一体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要加快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三是创新投资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投资渠道;要积极争取把已划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的沿海基干林带,同步纳入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同时探索由沿海防护林受益主体向建设主体进行直接补偿的机制;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土地置换、赎买和合作补偿及资本化运作的新机制;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存储、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一要狠抓重点难点技术研究,抓紧开展抗盐碱等抗逆性植物材料新品种培育、困难立地造林等技术攻关,尽快取得突破。二要加强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使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要抓好不同类型示范区建设,不断总结适宜的新模式。四要在全国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体系框架内,建立中央、省、县三级工程建设监测体系。五要建立分级技术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基层骨干人才。

五是加强法制建设。一要争取抓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防护林条例》,把工程建设用地、补偿、基干林带和红树林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二要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沿海防护林木、乱征滥占林地湿地等违法行为。三要建立健全重大林业行政案件逐级上报制度,对大案要案进行重点督察督办。四要严禁借沿海防护林建设乱征乱占耕地,防止违规占用或改变基本农田用途。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规划到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的“五到省”责任制。各级政府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和奖惩。  

■摘自:国家林业局网

本刊编注: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林学会深入开展学术交流,进行科学考察,总结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和成功模式,探索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积极推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2006年9月,中国林学会与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江苏省林业局在江苏连云港联合主办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并提交政府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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