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宗旨
为纪念著名的林学家和杰出的林业教育家梁希先生,激励林业高校学生学习他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为祖国的绿化事业奋斗终身的革命精神,继承他的未竟事业,促进林业高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设立“梁希优秀学子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1.奖励对象为原林业部所属的六所林业高等院校(即现在的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学院、西南林学院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优秀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和中国林科院在读研究生(注:不含已工作的在职研究生)。
2.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30人。
3.获奖者将获得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每人2000元。
第三条 获奖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为祖国的绿化事业奋斗终身,思想作风表现好。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科技创新中表现突出。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法规、校规和社会主义公德,在本校学风、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第四条 申报及评选
梁希优秀学子奖由学生所在的高等院校、中国林科院初评后直接申报。各校(院)在报送推荐表之前,应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全校(院)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设立梁希优秀学子奖评选委员会负责梁希优秀学子奖的评选。委员会的组成由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批准。
梁希优秀学子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
第六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