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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

本文发布于:
2019-02-02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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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中国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审定会,对《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进行审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农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植物园和八达岭林场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标准审定。会议由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幸良主持,北京林业大学原校长宋维明教授担任审定委员会主任。

标准审定会现场

会上,《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团体标准起草组介绍了标准编制情况。与会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针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讨论,专家一致认为,《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符合GB/T 1.1-2009的编写规定,征求意见和行业审查程序符合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致通过审定。同时要求起草单位认真研究各位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完成标准的审批、发布和实施工作。

《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由中国林学会森林疗养分会提出,中国林学会森林疗养分会、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和北方工业大学3家单位起草编制。该标准参考国外森林疗养基地建设经验,集成科研成果,结合全国各地森林疗养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标准规定了森林疗养基地的场地选择、场地规划、设施建设、服务与运营维护等技术规范,指标合理、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

《森林疗养基地建设技术导则》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全国森林疗养基地建设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森林疗养资源提供了依据,对森林疗养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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