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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枣产业创新发展与乡村振兴研讨会的通知

中林会学字〔2021〕81号

本文发布于:
2021-12-01
来源:
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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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枣生产国与消费国,枣产业在我国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枣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中国林学会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山西省吕梁市以线上视频方式举办“全国枣产业创新发展与乡村振兴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

(二)承办单位:山西省林学会,中国林学会林下经济分会,枣产业国家创新联盟,中国经济林协会枣分会,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林下生态种植产业国家创新联盟,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林下经济产业分会。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8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会议将在北京市、吕梁市、保定市设分会场。具体腾讯会议室号待定。

三、会议内容

(一)枣产业形势与对策;

(二)优良枣品种培育;

(三)枣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

(四)枣疯病综合防控技术;

(五)枣加工产业化与产业化经营与管理模式;

(六)枣树林下经营一体化发展模式;

(七)枣产业与乡村振兴等。

四、参会人员与代表报名

(一)参会人员

1. 有关领导和嘉宾;

2. 从事枣科学研究、生产和行政管理的有关科技人员;

3. 枣产业、林下经济产业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代表;

4. 各级林草乡土专家;

5. 各省级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代表报名

参会代表请于12月13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会务组邮箱122463964@qq.com。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做好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会场严格控制规模;

(二)建议所有参加分会场的人员在会前接种完新冠肺炎疫苗;

(三)所有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4天进行体温和身体健康情况监测,有异常的须及时与分会场负责人联系确定是否能继续参会事宜;

(四)所有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应无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接触史;

(五)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需进行“测温+验码”检查,“体温正常+绿码”的参会代表方可进入会场;

(六)参会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遵循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门诊排查;

(七)本届会议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措施。

六、其他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会议期间参会者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李  莉,010-62889819,122463964@qq.com;

曾祥谓,010-62889821。

附件:全国枣产业创新发展与乡村振兴研讨会参会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