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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推荐中国林学会林下经济分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学术部 发布时间:2025-07-22 浏览量: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林学会各服务站,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中国林学会林下经济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成立于2014年12月,十余年来,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林下经济发展新优势,有力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分会在促进林下经济学科交叉融合、搭建地方和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促进分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国林学会章程》和《中国林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分会将于2025年9月25日—27日在重庆市奉节县召开换届大会。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林下经济分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热爱祖国,在林下经济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热爱林下经济事业,当选后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林下经济分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承担分会工作;

(四)能准时出席分会换届大会。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

委员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林下经济分会常委推荐的方式。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推荐单位

1. 全国林业及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4. 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5. 中国林学会各服务站。

(二)推荐名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名,其他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名,林下经济分会第二届常委限推荐1名。林下经济分会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名。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确保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能够如期出席9月25日—27日在重庆市奉节县召开的林下经济分会换届大会,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委员候选人资格。

(三)委员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请各单位和常委在截止日期前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发邮件至中国林学会学术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莉:010-62889819

        王  妍:010-62889821

邮  箱:xueshu@csf.org.cn

 

附件:

1.中国林学会林下经济分会第三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2.中国林学会林下经济分会第三届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