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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关于征集“十四五”栎类相关科技成果的通知

来源:栎类分会 发布时间:2025-07-24 浏览量: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栎树研究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各有关专家:

为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深入挖掘和展示栎类科研成果,推动成果转化,助力栎类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现面向国内栎类研究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工作者征集“十四五”期间栎类相关的科研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

二、 征集对象及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重点面向从事栎类研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以及科技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栎类遗传、保护、育种、栽培、病虫害防治、木材加工利用、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科研成果。

三、 征集方式和数量

本次征集采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个人、单位推荐的成果数量不限。

四、 成果材料要求

1. 成果完成时间范围:遴选近5年(2021- 2025 年)栎类相关领域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等科研成果,涵盖栎类遗传保护、育种、栽培、病虫害防治、木材加工利用、生态修复等领域。

2. 成果质量与水平

创新性:成果需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在栎类的遗传改良、高效培育、精深加工、生态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与现有技术或产品相比有明显优势。

领先性:主要指标在国内或省内达到领先水平,部分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引领栎类产业的发展方向。

适用性: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不同生态区域、不同生产条件下推广应用,满足栎类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推广效果:已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对提高栎类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增强生态功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3. 成果认定与资质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或经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价、鉴定或登记认定,具备合法有效的成果证明文件,具备落地转化的各方面条件。

4. 成果材料提交内容

提交的科技成果材料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成果介绍等相关材料。

数据支撑:可提供必要的图片、数据、图表等支持材料,以直观展示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证明文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审定证书、评价报告、查新报告、应用证明等,确保科技成果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情况。

5. 知识产权与保密要求

权属清晰: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对成果的知识产权状况作出书面承诺。

保密合规:符合成果保密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如成果包含涉密内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供脱密证明。

五、 材料报送

1. 申报表:请填写统一的《“十四五”栎类科研成果申报表》,详细阐述科研成果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2.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利、评价报告、查新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 附加材料:如有科研成果的图片、视频、应用案例等,可作为附加材料一并提交。

请于 2025920 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xlsyau@syau.edu.cn),邮件务必以"成果征集+成果提供作者(单位)”命名

六、 遴选与推介

1.   遴选

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将组建由院士、知名学者和企业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征集的成果进行评议,遴选出10-15个优秀的“十四五”栎类相关科研成果。

2.    发布

遴选出的优秀科技成果将在第三届栎类学术及产业发展大会上发布,并对外推介。

七、 联系人

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十四五”栎类相关科技成果征集活动负责人:张晓林,电话:13940348166,电子邮箱:zxlsyau@syau.edu.cn

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秘书处:郭文霞,01062889817

 

附件:“十四五”栎类科技成果申报表。附件.docx


 

 

 

中国林学会栎类分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