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初步审核和专家立项审查,《林下砂仁生态种植技术规程》《林下天麻生态种植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符合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