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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组联部 发布时间:2026-04-20 浏览量: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总结推广我国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促进既有成果的实用价值拓展,进一步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中国林学会决定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构建中国林学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主要面向从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科学普及、科学研究、资源调查、监测、养护、复壮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征集方式和数量

案例征集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案例参与(完成)人数不超过8人。单位、个人申报的案例数量不限,同一案例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和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可以组织本地区、本领域集中申报。

四、征集有关要求

1.案例应为已实际实施的管理模式、科普活动、创新技术、创新工法、经验技巧、操作要领等。

2.案例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能有效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问题或技术难题,被同行认可,并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3.案例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推广性。

4.申报单位或个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案例为本单位或本人原创且无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抄袭或侵权行为,将取消征集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5.案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五、材料报送

1.由单位作为主体进行申报的,请填写《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申报表(单位)》(附件1)。使用电脑打开系统https://www.csf.org.cn/web/#/unitRegistration?meetingId=63230cc5-d3f3-4c61-8d63-ff5a6edeb5b5,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案例申报表(word、签字盖章的pdf)、附件材料(不超过200M)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夹(.zip格式),以“案例名称+案例完成单位名称”命名,上传至系统。

2.由个人作为主体进行申报的,请填写《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申报表(个人)》(附件2)。使用电脑打开系统https://www.csf.org.cn/web/#/unitRegistration?meetingId=5e8179e5-5a9f-4f22-88af-7ff552ef618c,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案例申报表(word、签字盖章的pdf)、附件材料(不超过200M)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夹(.zip格式),以“案例名称+案例完成人姓名”命名,上传至系统。

3.案例如有相关视频、图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可以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4.请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征集的案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入选中国林学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库,颁发“中国林学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库入库证明”,编制《中国林学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汇编》,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学术会议上进行发布和推介,并邀请部分案例完成单位(完成人)做经验交流。

3.中国林学会对案例拥有宣传、推广、出版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

4.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林学会资讯”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5.本通知未尽其他事宜,由中国林学会负责解释和说明。

 

联 系 人:秦向华,秦仲,戴文澜;

联系电话:010-62889136,62889113;

电子邮箱:zulian@csf.org.cn。

 

附件:

1.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申报表(单位).doc

2.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案例申报表(个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