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退化河流廊道生态修复、恢复与重建技术指南》通过中国林学会网站(www.csf.org.cn)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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